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福建省電子信息產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福建省工業大氣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作為福建省重點發展的戰略性產業之一,其相關排放控制要求備受關注。本文將就該標準中涉及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的關鍵內容進行梳理與展望。
一、 標準制定的背景與意義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細顆粒物(PM2.5)的重要前體物,對大氣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威脅。福建省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業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在生產過程中,光刻、刻蝕、清洗、封裝等環節均可能使用有機溶劑、光刻膠、清洗劑等含VOCs的原輔材料,是VOCs排放的重要工業源之一。
此前,國家層面已出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通用性規定,但針對半導體制造業精細化和差異化的管控需求尚顯不足。此次福建省制定地方性綜合排放標準,旨在結合本省產業布局、工藝特點和環境承載力,實施更精準、更嚴格的VOCs管控,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與污染減排協同并進,為實現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升級提供標準支撐。
二、 標準核心內容要點(針對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
- 管控范圍明確:標準適用于現有、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VOCs排放管理,覆蓋從芯片制造到封裝測試的全流程。
- 排放限值加嚴:針對工藝廢氣排放口,提出了比現行國標更為嚴格的VOCs濃度限值。標準可能區分不同工藝環節(如光刻、刻蝕、擴散/離子注入、化學氣相沉積、清洗、封裝等),設定差異化的限值要求,體現了精準治污的思路。對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的濃度限值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 全過程控制要求:
- 源頭替代:鼓勵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或零VOCs的原輔材料,如水性清洗劑、高固體分光刻膠等。
- 過程管理:強調對含VOCs物料的儲存、轉移、輸送、使用及廢棄等全過程密閉化操作要求,減少無組織排放。要求企業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等信息。
- 末端治理:要求企業對VOCs廢氣進行有效收集與高效治理。根據廢氣濃度、風量、組分等特性,推薦或要求采用吸附、燃燒(TO、RTO、RCO)、冷凝、吸收等組合治理技術,并規定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與去除效率要求。
- 監測與監管要求:規定了企業應按照規范設置采樣口和監測平臺,定期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監測報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通過現場檢查、自動監測、遙感監測等方式進行監督。標準可能對重點企業安裝VOCs在線監測系統(如對總烴或非甲烷總烴)提出引導性或強制性要求。
- 實施時間表:征求意見稿通常會為現有企業和新建項目設定不同的達標過渡期,給予現有企業一定的技術改造時間,體現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 對行業的影響與展望
- 推動技術升級與綠色發展:標準的實施將倒逼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加快低VOCs生產工藝和高效治理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從源頭和末端雙向發力,降低環境負荷,提升企業綠色競爭力。
- 優化產業結構:更嚴格的環保標準將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和不具備升級改造條件的企業,有利于資源向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龍頭企業集中,促進福建省半導體產業結構的優化和整體升級。
- 面臨挑戰與機遇并存:短期內,企業可能面臨設備改造、運行成本上升的壓力,尤其是中小型企業。但長遠來看,率先達到高標準的企業將在市場準入、品牌形象、可持續發展方面占據優勢。標準也將催生和壯大本地環保技術服務市場(如治理技術、監測服務等)。
- 協同減污降碳:高效的VOCs治理工藝(如蓄熱式燃燒)在銷毀有機物的同時可實現熱能回收,有助于企業節能降耗。標準的實施有望促進污染物與溫室氣體的協同減排。
目前,該標準尚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相關限值、具體要求及實施細節可能根據反饋進行優化調整。建議省內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企業密切關注標準進展,提前開展現狀評估與減排規劃,積極參與意見反饋,共同制定出一部科學、可行、有效的環保標準,為守護“福建藍”和建設“芯”高地貢獻力量。